欢迎进入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官方网站!
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新闻动态
经济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经济动态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2019-05-27 25 返回列表

 5月27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2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上述五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上述五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9年5月2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前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1.9%- 129.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1110。

(责任编辑:单晓冰)

二维码
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电话:0574-87808604 0574-87756051 邮箱:nbgjjjs@126.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 国际金融服务中心E座2104、2105室
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2014-2024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1020号-1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