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不只是针对经济而言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市场公平统一,固然是税改中要考虑的重要内容,但问题远不只如此,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更是对税改的要求。税收具有经济属性、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税收制度可以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包括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也正是这种影响的辐射性和全方位,对税改提出的要求也是多方面的。这种多方面的要求,形成了对税改来自多方面的制约。
从我国税改的历史来看,对来自于经济方面的要求考虑较多
改革开放36年来,较大的税改都是基于经济改革的整体要求。例如,1994年税改奠定了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制度和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度。当时的改革,除了财政上的考虑,主要还是着眼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减少税收对市场配置资源的扭曲,故“中性化”是当时税改的一条重要原则。过去以经济改革为中心,税改围绕经济来展开,与当时的大环境是相吻合的。而现在是全面深化改革,不只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产生了重大改变,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也在改革的浪潮中不断调整变化。社会舆论、民众的期待,对税改的影响越来越大。税收问题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问题,十分敏感。而民众的税收焦虑情绪,又增添了不少情绪化的议论。这意味着税改来自于社会的约束变得越来越紧,税改的空间在收窄,税改的难度在加大,税改的风险在增加。
现代国家都属于“税收国家”,国家的运转越来越依赖于税收。同时,税收又越来越依赖于民众。民众对税收的态度,几乎决定了税改的成败。在历史上,税收引发的战争并不罕见。如美国独立战争,其缘起竟是英国对北美殖民地开征茶叶税。倒不是这个茶叶税的税负有多重,而是因为征税这件事触动了北美的利益。美国1794年的武装暴动、南北战争都与征税有关。美国南北战争表面上是为了废除奴隶制,实际上是因为南方拒绝缴税,林肯、杰佛逊当时可以认可奴隶制,但不认可不缴税,由此开战。从现代来看,因税改而导致政府下台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如在日本,消费税成为各届政府的雷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凡是提出消费税加税主张的政府几乎都因此而下台。日本是世界上债务率最高的国家,已经超过200%,民众理解政府财政困境,但只要一提起消费税加税,都会引起政治地震。其实,日本的消费税税率并不高,开征时是3%,1997年提高到5%,现在希望通过改革提到8%。民众之所以反对,并非税负太重不可承受,而是对税收的敏感。类似的例子,在世界上并不少见。2000年澳大利亚实行税改,引发出“女用卫生巾”是否应该征收消费税的风波。2012年印度政府提出对珠宝货物征税的提案,结果引发了这个行业连续罢工。诸如此类的例子说明,在现代社会,税改的社会政治风险是相当大的。这对我国当前正在大力推进的税改也提供了前车之鉴。
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历史文化传承不同,社会及政治状况不同,民众对税改的态度也不一样。随着个人主义思潮的传播,个人权利本位的观念越来越凸显。“没代表,不纳税”的这种说法在我国广为流传,普通民众尽管不理解其中的含义,但显然已经影响了相当一部分人对税收的态度。福布斯发布的所谓税收痛苦指数,曾经引起社会热议。这个所谓的税收痛苦指数的编制方法并不科学,只是商家的一种吸人眼球的“游戏”,多数国家不当回事,而在我国依然成为不少人的“论据”,以此来证明税收负担太重。税收负担的高与低,和税收负担的轻与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统计概念,对不同国家、地区的税负进行统计、比较,结论就会很清晰地呈现出来。税负高低只是陈述事实。而后者是一个基于价值观的判断,与税负高低这个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民众觉得税负轻与重,是从“值与不值”得出的结论。从统计上看,北欧国家税负比我国要高得多,宏观税负一般都接近50%,意味着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被政府拿走了,但在那些国家并未掀起税负太重的讨论,降低税负的主张未成为主流。所以,准确地说,税负的轻与重是一个社会学概念,而不是一个统计概念。仅仅陈述一个事实,跟民众去讲税负轻与重的道理,那是苍白无力的。如何准确把握好社会的脉搏,这是税改的生死关口,无疑是风险最大的环节。
从风险评估的角度来分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不同的税收制度、不同税收收入结构对应的社会政治风险是不同的
一般而言,以流转税为主的税收制度、税收收入结构,对应的社会政治风险较小,而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税收收入结构,对应的社会政治风险要大;以企业纳税为主的税收制度、税收收入结构对应的社会政治风险较小,而个人、家庭纳税为主的税收制度、税收收入结构,其对应的社会政治风险较大。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税收的“痛感”不同。流转税相对隐蔽,而且在转嫁过程中到底谁承担多少税负往往具有不确定性,说不清楚;而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所得征税,直接、直观,其税收负担相对确定,由此产生的“痛感”是不同的。至于纳税人主要是企业、还是个人和家庭,其产生的经济社会影响是不同的。主要对企业征税,其经济影响大,关涉到企业成本和投资取向;而主要对个人、家庭征税,其社会影响大,对不同阶层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会引发出不同的利益诉求、公平诉求。这可以从我国的税改历程中得到印证。1994年的税制改革动作很大,是一次全面的结构性改革,几乎涉及各个税种。这次改革的关注度很高,但并没有引发民众的广泛议论,即使有一些争议和讨论,也主要限于学术界。当时征税主要针对企业,而且以流转税为主,大家关心的是税改有什么影响,而不是这样改是否合理。进入新世纪之后,税改主要是修补式的,主要针对一些税收要素进行调整,如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虽然动作不大,并主要针对一些小税种,但税改的一举一动都引发了极大关注,而且,关注的重点不是被动地考虑有什么影响,而是主动发声,参与讨论,追问这样改是否合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一是税收越来越多地涉及个人、家庭。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是针对个人和家庭征税。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关注度自然就会提高。该不该征?征收多少?如何征?诸如此类的问题,就不只是专家学者在思考,普通老百姓也在琢磨。房产税成为这些年来关注度最高的税种,就是因为这个税种涉及面比个人所得税还要宽泛。房产税是以房产价值为计税依据,有房产的家庭都是潜在的纳税人。而且,房产税与老百姓财富积累、房价走势有关联,这更是提高了房产税的关注度。每一次关于房产税的消息,都牵动着广大民众的神经,成为媒体的焦点。社会舆论已是“税改方程式”中影响越来越大的一个变量。二是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比过去增强了。应当说,这是一种进步,是税收制度文明必经的一个过程,也是税收民主法治的一个必要基础。问题是,个人权利意识与个人义务意识的觉醒不是同步的,有先有后。在过去,这两方面的意识都很淡薄。与己无关,也就谈不到这方面的意识。现在这种意识苏醒了,而最先苏醒的是纳税人权利意识,而纳税人的义务意识依然在发育之中。这种不对称的社会意识,会使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变得紧张,社会政治风险增大。三是自媒体的出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社会的话语权结构,每个人手里都有麦克风,人人都可以发言,理性的、情绪化的、讨论式的、谩骂式的,一股脑儿倾泻而下。这种由于自媒体出现而带来的税收争议,既呈现了民意,也表达了困惑。对税收来说,究竟应该如何改革、如何操作,其答案不再像以前那样清晰了。不言而喻,其中蕴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明显增大。
那么,面对新的社会形势,我国税改应如何去规避社会政治风险呢?这需要对税收制度的多维度属性及其变化做出分析,并与民众的期待和要求进行匹配。匹配程度越高,其社会政治风险就越小。对于这个问题,下次另外著文阐述。中国财经报网 刘尚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