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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高经会-费用报销
2014-10-10 43 返回列表

费用支出报销规定

 

为加强对协会费用支出的管理,规范协会工作人员外出的差旅补贴和日常购买费用报销,根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本着从严和节俭的要求,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支出的对象:是协会工作人员在正常活动中必需支出的办公费用、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设备修理、接待、会务、出差补贴等发放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条           费用报销要求和程序:费用报销金额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执行,做好先报批后购置手续。经办人在取得合法凭证填写报销单后报协会秘书长签批、再由复核人员复核报销事项后,出纳人员才能给予报销入账,对于超过秘书长审核权限的报销事项须报会长签批后方能入账。

第三条           旅差费报销要求和程序:

    一、交通费:

       1、协会负责人可乘坐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位。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位。其中到省外出差原则上只可乘坐火车或单程飞机;特殊情况需坐往返飞机的,事先需征得协会负责人领导同意,事后报经负责人审批。

       2、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3、往返机场至市区之间,原则上乘坐民航班车,情况紧急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除外,往返车站、码头的车票(含出租车票)可据实报销,其他市内交通费不属公干范围内不予报销。

       4、到市区内公干,原则上乘坐市内公交车,如情况紧急确需乘坐出租车的,经秘书长批准后,凭出租车票据实报报销。

    二、住宿费: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酒店的,协会主要领导凭据报销。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住单间,按会议安排的酒店住宿凭据报销。

    三、出差补助:

    1、出差人员由会议安排就餐的会议期间不得报销出差补贴,仅享受出差当天和返回路途天数的在途补贴。每人每天50元,在规定的标准内凭票据实报报销。

    2、工作人员在市内及省外公干的不能回单位或回家就餐需要自付的发放误餐补贴每人每天15元标准。

   

第四条  会议费支出要求和程序

 

1、  秘书处负责协会所有会议的会务、结算、报销等工作。

2、  协会召开会议前,必须将会议内容、与会人数、会期所需经费作出预算报秘书长审核,秘书长将审核后的预算报告提交协会会长审定,由秘书处按会长审定意见组织落实。

3、  会议结算由秘书处统一办理,实际开支在预算之内的,可凭会议报告单及发票直接到财务部报账,会议超出预算的,必须报协会会长审批。

   

第五条  业务费用的报销要求和程序

 

1、  因公务活动开展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本着“热情接待,合理支出”的原则,争取以最小的支出,取得最大的成就。

2、  经办人在报销招待费时,必须取得合规的有效凭证,交协会秘书长签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审核,方能报销入账。业务招待费在500元以下的(不包括500元),由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签批,超过500元的,事先须报秘书长征得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修理费报销要求和程序

 

1、办公设备的修理,金额在500元以内的小额修理费,经办人凭发票及修理费清单由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签批后报销,超过500元的修理费及装修费,办公室凭预算和决算批件以及合法票据,由秘书长初审后,经会长审签后到财务部报销,必要时需附验收报告。

 

第七条  办公费用购置要求和程序

 

1、  批量购置电脑耗材、打印纸张、信笺、信封等,要事先编制购置计划,按财务管理制度内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

2、  办公室部门要加强对相关物品的管理,严格用量,完善领用手续,建立登记台账,并定期进行实物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3、  其他办公用品。按70/人年标准,按权限审批报销。

4、  对委托收款的邮寄、协会固定电话费、网络费,由办公室按月与邮局和电信部门核对,确定无误后履行报账手续。其他通信费用按协会规定的标准,凭发票报销。

5、  报刊费的订阅按协会工作开展需求订购,办公室统一办理订购,按规定的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和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由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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