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钦寸水库召开“三禁”工作协调会,开展以禁泳、禁钓、禁烧烤为内容的“三禁”联合执法行动。
钦寸水库是一座新昌县与宁波市合作共建,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和发电的大型水利工程,同时也是浙东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宁波和新昌两地人民的“大水缸”。钦寸水库库区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蓄水以来,水库时常有游泳、垂钓以及人们在水体周边烧烤等情况发生,对饮用水保护产生不利影响。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烧烤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会上,钦寸水库与新昌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对当前钦寸水库范围内存在的违反“三禁”现象进行了交流分析,并就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三禁”行动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下一步相关部门要集中长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三禁”的不法行为,确保“三禁”行动取得实效,合力保护好、维护好钦寸水库水质。
会后,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了首次联合执法行动。当天,共查处违规钓鱼20余人,游泳2人,对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