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00号),同意宁波交投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扩容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包括非上市公司),审核流程全面简化。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宁波交投长期跟踪公司债券的监管政策及市场发行情况,但由于部分发行条件不成熟未能实施。 今年疫情期间,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对高速公路行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公司在符合注册、发行条件后当机立断启动了承销商比选和申请注册工作。 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工作得到了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市国资委、市交通局的大力支持。 同时,公司各部门通力配合,全面梳理了公司的资产及业务情况,并在主承销商中信建投的协调下,高质高效完成了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最终顺利完成了公司债券注册工作。 宁波交投债券注册成功是公司亮相交易所市场的重大突破,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同时为公司储备了融资资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控制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