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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高经会-理事管理
2014-10-10 1272 返回列表

关于理事管理的规定

 

一、  理事的产生和行使权利均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理事资格的要求:

1、  热心参与行业发展的活动;

2、  具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  在行业中奉公守法遵守有关自律规定;

4、  具备平衡性和代表性的兼管。

三、  操作要求:

1、  换届前在理事会上征求意见,同时向会员公示加入理事会的意见,形成下一届理事班子;

2、  平时对要求加入理事的企业要求把握第二条中的第四点要求,同时要由秘书长和理事代表共同考察,同意后填表,并在理事会上通报认可;

3、  对参加活动不积极,甚至拖欠会费的理事,按章程进行清退;

4、  每届理事由秘书处打印表格汇总,便于工作联系;

5、  此项工作由协会秘书长具体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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