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管理制度
(一)文书处理范围
文书处理范围包括:文件的收发、登记、运转;文件的打印、核校和分发;文件收集、保管、归档和调阅;以及会议和有关资料的汇集。
(二)文书处理程序
一、收文、发文
1、所有来文和以协会署名的重要信件收签拆封后,有需要留存的,统一编号作收文登记。
2、从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或会议期间直接收取到的重要文件及资料,必须交办公室人员办理收文登记手续。
3、来文经登记后,由办公室人员按职责范围负责注批,送责任人核批后交承办人员研办。
二、办文、行文
1、审批公文要认真负责,文件主批人要签署自己的意见和姓名、日期。
2、对外行文原则上规定使用协会名义。
三、起文、归档
1、文件按规定要求用A4纸或16K的纸打印,格式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后,应作好电脑存盘,电子文档必须分门别类存放。
2、文件发出后,原稿应即交办公室归档。
3、单项的工作小结、总结的归档。
4、以协会名义在各种会议上的交流发言稿的归档。
5、各种协议、合同、意向书及其执行结果的归档。
6、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记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