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葛岙水库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工作,9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宁波奉化市葛岙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通告确定了葛岙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控制范围。工程占地区分为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主要涉及奉化市尚田镇梅岭下村、金地寺村、下蒋村和葛岙村;水库淹没区分为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经常淹没区和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的临时淹没区,主要涉及尚田镇下蒋村、葛岙村、沙栋头村和排溪村。
通告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含扩建、改建及房屋装修等,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各类在建项目建设。违反规定继续建设的,将按违法建设行为处理,不予补偿;除因新生儿、婚嫁和户口临时转出的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等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违反通告规定扇子迁入的,将不作移民安置。
下步,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将会同尚田镇政府,根据今年6月省移民办批复的《宁波奉化市葛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大纲(报批稿)》,组织开展实物调查工作。对违反法律规定,干扰实物调查和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